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861阅读
  • 0回复

[求助问答]关于2013年CPA税法教材变化的预测(供参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3-29
3月28日,中注协公布了2013年度的考试简章及其专业阶段、综合阶段的考试大纲。在2013年教材尚未正式出版的情况下,研读了其中专业阶段《税法》考试大纲,做如下分析预测: ?\.DG`Zxc  
%0MvCm  
第一章  税法总论 GLpl  
本章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只是结构做了微调,将原第4、5节进行合并,调整为“第4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KA Y  
1!P\x=Nn_  
第二章  增值税法 ~ 5@bW J  
本章教材结构与去年一样,仍为11节。但由于去年出台了有关增值税的一些新政,所以本章在内容上会有较大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应该集中在: x,rK4L7U  
1、明确细化了适用增值税13%低税率的情形; Fo:60)Lr  
2、修订新增部分税收优惠; 7J6D wh{  
3、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办法; W-8U~*/  
4、增值税退免税规定; sPxDo?1x-  
5、有关营改增的政策规定。 ^8q(_#w`K  
1<(('H  
第三章  消费税法 Ix59(g  
本章应该会做部分细节修订,主要是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消费税的处理问题。 ,g~Iup  
%={[e`,  
第四章  营业税法 /qwl;_Jcf  
本章的修订主要体现在营改增和税收优惠上。 vS1#ien#  
5%#V>|@e#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HVLj(_ A  
本章新增“第四节 烟叶税法”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将原先以“附: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调整为“第五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 8TH fFL  
xro%AM  
第六章  关税法 ZdsYIRU#  
本章将原“第四节  税收优惠”调整为“第四节  关税减免规定”,并新增“第六节  船舶吨税”。 DN0`vl{*  
)xxpO$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 >&Ios<67g  
本章将原教材“第七章  资源税”和“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两税合并为一章,内容上资源税可能会有所修订,土地增值税没有实质性变化。 gZW(z  
=g3o@WD/G  
第八章  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 w>  
本章是原教材第九章和“第十一章第二节 契税法”重新合并调整的一章,内容上无本质变化。 P~ ^VLnw  
y8e'weK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2BWie?T  
本章是由原教材第十章和“第十一章第一节 印花税法”重新合并调整的一章,内容上主要对车辆购置税法进行了微调,其余无实质变化。 0n)99Osq(u  
_rakTo8BY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uozK'L  
本章主要增加了对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并明确了一些特别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 SF. Is=b  
E-v#G~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CxbGL  
本章在去年教材做了较大的修订,今年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HD~o]l=H  
dVKctt'C  
第十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s.IYPH|pn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 NfsF'v  
这两章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YBJnG}x  
VNT*@^O_=  
第十四章  税务代理和税制筹划 :v Do{My^1  
本章将原教材“第二节  商品和劳务纳税申报代理”和“第三节  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合并为新的“第二节  主要税种申报的代理”,内容无实质变化。 9%& =n  
!l |fzS8g  
以上是我个人根据今年考试大纲做出的预测,具体的变化修订,请各位考生以4月份出版的教材为准! /BQB7vL  
,>Yl(=&  
今年CPA税法由去年的16章调整为今年的14章,但内容上应该是有所增加的。由于从去年起实施机考,客观题的权重有所上升,但绝不意味着考试难度的下降。增加的客观题考查的重点虽然集中在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税目辨析、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上,但请各位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还应关注教材变化及新增的知识点,以及一些细节性的知识点。  SCq:jI  
<_>xkQbn2  
高顿财经CPA研究院 张老师 !eP)"YWI3  
{Lg]chJq?  
n1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