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P:v|J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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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IC0v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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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hd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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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r7n-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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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 0]`%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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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y4N=v{E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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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OqA#4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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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WY" `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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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S(h+,+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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