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5-27】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nrpbQ(zI*
发布文号:【财金[2005]53号】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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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5-5-27 iuEe#B;!
执行日期:2005-7-1 E(S$Q^
第一章 总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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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抵债资产管理,避免和减少资产损失,及时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p0Ij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信用社比照执行。 t2.]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