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总 则 '
yOx&~H]
第一条 t:.X=/02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利用专家的工作,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o,et9zDJ3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专家,是指除会计、审计之外,在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单位。 'u PI~l`g
专家可以由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聘请或内部指派。
fCb&$oRr!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4nd)*0{f
第二章 一 般 原 则 Ei,dO;&
第四条 2CtCG8o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对利用专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ak}ke
第五条 在决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 相关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Mt
aWZ
(二) 相关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其导致错报、漏报的风险; (三) +A
6kw%"
可以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2C14[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确信专家的工作能够实现特定审计目标。 Ki:98a$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可在以下方面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 特定资产的估价; (二) iF##3H$c
特定资产数量和物质状况的测定; (三) 需用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 (四) vO zUAi
未完成合同中已完成和未完成工作的计量; (五) 涉及合约、诉讼和法律纠纷等的法律意见; (六) a#Z#-y!
其他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的方面。 k fOd|-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可以自行或会同被审计单位获取专家工作的结果,据以形成审计证据。 !9C]Fs*`?
第三章 专家的能力、独立性及工作范围 X|TGM
第九条 在计划利用专家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进行评价。 A9HgABhax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在评价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时,应当考虑其专业资格、专业经验与声望等。 'Um
\m
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在评价专家的独立性时,应当考虑: (一) Kv5 !cll5
专家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重大经济利益关系; (二) FGMYpapc~
专家及其直系亲属在被审计单位的有关部门是否担任重要职务; (三) 可能影响专家独立性的其他因素。 yaC_r-%U&
上述因素可能影响专家工作结果的客观性及其可信赖程度,注册会计师应当给予必要的关注。 YTe8C9eO
第十二条 o
Xwcil
如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存有疑虑,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并考虑能否通过专家的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必要时,应当考虑追加审计程序或利用其他专家获取审计证据。 kzKQ5i $G
第十三条 在利用专家工作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和专家商定以下事项,并形成书面记录: (一) >\Iy <M
专家工作的目的与范围; (二) 专家报告的形式与内容; (三) 专家工作结果的预定用途; (四) 8(6mH'^y
在审计报告中可能提及专家的情形; (五) 专家利用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范围; (六) 保密要求; %[?{H} y
(七) 专家可能使用的假设和方法; (八) 其他相关事项。 第四章 对专家工作结果的评价与利用 Qmv8T
^+
第十四条 7bW''J*6
注册会计师在利用专家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时,应当评价其充分性和适当性,以确定能否支持会计报表的有关认定。
QUdF`_U7
评价专家工作结果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 专家所用原始资料的适当性; (二) tdi}P/x
专家选用的假设和方法及其一贯性; (三) 专家工作结果与注册会计师形成的有关结论的差异。 q={3fm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在评价专家使用的原始资料是否适当时,应当考虑实施下列程序: (一) #=fd8}9
调查和询问专家实施的程序; (二) 复核和测试专家所使用的原始资料。 y9Ga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