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总 则 Uadr>#C*
第一条 Q5S,{ ZeT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利用专家的工作,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OEdJc\n_R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专家,是指除会计、审计之外,在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单位。 }4co)B"
专家可以由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聘请或内部指派。 y0v]N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9^P2I)aD
第二章 一 般 原 则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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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s5 pz8v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对利用专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Z: 2I/
第五条 在决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 相关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R)!`JKeO/
(二) 相关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其导致错报、漏报的风险;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