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总 则 YSv\T '3
第一条 C Q3;NY=o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利用专家的工作,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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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专家,是指除会计、审计之外,在某一领域中具有专门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个人或单位。 &t%ICz&3
专家可以由被审计单位或会计师事务所从外部聘请或内部指派。 M}M.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 E!3W_:Bs
第二章 一 般 原 则 l'-iIbKX
第四条 LFg<j1Gk`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利用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对利用专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J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