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总 则 C*e[CP@u
第一条 +/86w59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效率,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Ytwv=;h-
第二条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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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 HCkqh4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在设计与选择样本、评价抽样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 L)Ar{*xC
第四条 v^_]W3K
注册会计师进行详细审计,或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有特殊重要性的全部项目进行审计时,不适用本准则。 V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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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样本的设计 .hNw1~Fj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在设计样本时,应当考虑以下基本因素: (一) 审计目标; (二) @SG"t,5s
审计对象总体及抽样单位; (三) 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 (四) 可信赖程度; (五) 可容忍误差; pbxcsA\
(六) 预期总体误差; (七) 分层; (八) 其他因素。 <?Izfl6
第六条 .x?zky^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审计目标,考虑其所要获取审计证据的特征及构成误差的条件,确定所采用的审计抽样方法,并据此设计样本。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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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审计对象总体是注册会计师为形成审计结论,拟采用抽样方法审计的有关会计或其他资料的全部项目。 dS_)ll.6z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对象总体时,应保证其相关性和完整性。 NZW)X[nXM
第八条 <?7,`P:h[
抽样单位是构成审计对象总体的单位项目。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目标及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抽样单位。 U]EuDNkO{
第九条 `4$Qv'X*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不同的要求,运用适当的方法,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择若干抽样单位,以组成适量、有效的样本。 lT!$\E$1
第十条 &|"I0|tJ
注册会计师在设计样本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着重考虑因抽样引起的抽样风险及其他因素引起的非抽样风险。 MXJ9,U{<C'
第十一条 JgKZ;GM:W
抽样风险是注册会计师依据抽样结果得出的结论,与审计对象总体特征不相符合的可能性。抽样风险与样本量成反比,样本量越大,抽样风险越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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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应关注以下抽样风险: (一) ~2DV{dyj
信赖不足风险:抽样结果使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信赖实际上应予信赖的内部控制的可能性; (二)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