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总 则 $hCS-9%&
第一条 DXD+,y\=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编制和出具管理建议书,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r{?qvl!q
第二条 本公告所称管理建议书,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 ]0<K^OIY
、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出的书面建议。 Hc8^w6S1@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内部控制进行专门审核,并提出管理建议 ,不适用本公告。 *VXx\&
第二章 一 般 原 则 *>?N>f"
第四条 ncadVheKt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必要时,可出具管理建议书。 OU` !c[O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一般问题,可以口头或其他适当方式向被审计单 Efe(tH2q
位有关人员提出。 lFf>z}eLy
第五条 ;yqHt!N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6^S:K_"
第六条 #\N8E-d
管理建议书提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仅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并非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全部缺陷。 WYRC_U7
管理建议书不应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整体发表的意见,也不能减轻或免 ?IQ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