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yM#W,@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r]USCq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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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办理。 2etlR
第二章 一 般 原 则 Gg-<3z
第四条 ^2=Jv.2{|
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计意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b.>pY?2|
第五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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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审计工作底稿的繁简程度与以下基本因素相关: (一) 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 (二) "BzRLg!J
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 (三) 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qrt+{5/t
(四)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五) "bw4{pa+
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 审计意见类型。 +;*])N%q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 被审计单位名称; (二) XeZv%` ?
审计项目名称; (三) 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 (四) 审计过程记录; (五) 审计标识及其说明; I7[+:?2
(六) 审计结论; (七) 索引号及页次; (八) 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九) Mq*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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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十) 其他应说明事项。 lezdJ
第八条 1TbKnmTx
审计工作底稿中由被审计单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注册会计师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 pwu5Fxn)
第三章 编制与复核 -iJ[9O
第九条 常用审计工作底稿包括: (一) 67n1s
与被审计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_~_Hup
(二) 与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 (三) ^ro?.,c T
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录或副本; (四) y"){?
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记录; (五) 审计业务约定书; (六) R'9TD=qEK
被审计单位的未审计会计报表及审计差异调整表; (七) 审计计划; (八) q.g!WLiI
实施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 (九) 3mBrnq]j>
与被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人员、专家和其他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函件; (十) 被审计单位声明书; lhxhAe
(十一) 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底稿及副本; (十二) 审计约定事项完成后的工作总结;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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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完成审计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 ^U`[P@T
第十条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以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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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及顺序编号。 bBDgyFSI<
第十二条 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CsoTW9C:
第十三条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