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01】 第一章 引 言 s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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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指导意见。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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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规范企业价值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Y-*vf2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a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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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 Oylw,*%
第五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指导意见。 5E8PbV-l
第二章 基本要求 ^&%?Q_]
第六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企业价值评估方面的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4B]a8
第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出现对评估结论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uOx$@1v,
第八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熟知、理解并恰当运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和程序,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 b%F*N r
第九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获取充分信息,并进行审慎分析,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 *']RYu?X
第十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A`Nb"N$H13
第十一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3 -FNd~%
第三章 评估要求 To+{9"$,
第十二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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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方的基本情况; h&{pMmS3,
(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GxYuTZ{
(三)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 oR }
(四)评估目的; &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