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443阅读
  • 0回复

[考试之窗]关于发布2009年度天津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3-03-18
  【发布时间:2009-12-24】 各位考生: -~rZ| W~v  
  2009年注册会计考试成绩发布,请登录天津注协网站“信息查询”专栏中的“注师考试成绩”查询。现将后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l}J'.8<V  
  一、2009年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OMz_xm.UPi  
  自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8日(周六、日休息)考试合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领取成绩单。逾期于下一年度一起领取。 cvk$ I"q+  
  二、2009年度单科换全科合格证 a0 /[L  
  参加全国CPA考试并在五年内取得五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d95 $w8>  
  1、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没有变更过,且五科合格成绩全部在天津地区取得的考生,请于2010年1月18日—22日(六、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卡和一张一寸相片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手续,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2zlBrjk;  
  2、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过变更,或五科合格成绩中有外省市取得单科合格的考生,请于2010年1月4日—8日(六、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资料、报名卡和一张一寸相片(背书姓名)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登记手续,待天津注协汇总报中国注协审批后方可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sWGc1jC?.F  
  姓名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AEw~LF2w  
  身份证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变更身份证号证明原件。 ZR*Dl.GWY  
  五科合格成绩中有外省市取得单科合格的考生需出具加盖地方考办公章的合格成绩通知单。 R[bI4|t  
  三、2009年度成绩核查 [+2iwfD  
  自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8日(六、日休息)受理天津地区考生2009年度成绩核查申请,成绩核查费每人每科100元,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核查申请表(见附件:可下载打印)提交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9l&4mt;+&<  
  办公时间:上午9:00---11:00 SKdh!*G  
  下午2:00---4:30 |.~0Ulk,  
  (周六、日休息) ibqJ'@{=e  
  办公地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02室) #[ TOe  
  特此通知 qHf8z;lc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6%\&m|S  
  办 公 室 VQ(l=k:}2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