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06]73号
7Cx*Ts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资产评估协会(注册
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
(u/-ud1p 为了做好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中增设珠宝评估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03〕19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发布<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03〕3号),我们编制了《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报考简章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相关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I-?PTr 附件:2006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FeLWP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INjP~C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nK95v}p}Y 附件:
Sz!mn
2006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
uu5AW=j 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简章
5Q)hl.<{o7 一、考试科目
|p4D!M+$7 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执业资格考试由《资产评估》、《
经济法》《珠宝鉴定与分级》、《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5个科目组成。
;iol 2 二、考试组织方式
1L~y!il (一)《珠宝评估理论与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为珠宝评估专业科目,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珠宝评估专委会)组织进行,考场设在北京。参加这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可登陆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
www.cas-gjac.org)查询报名和考试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