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注协〔2012〕107号】 6 /T_+K.k
【发布时间:2013-01-04】 各会计师事务所: A;~u"g 'z&
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进行检查,是《注册会计师法》赋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重要职能,是保持注册会计师专业能力和诚信水平的必要措施,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机环节,也是推动注册管理工作为行业发展服务的有力手段,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2〕238号)文件规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将组织开展201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k@qn'Zi
一、2013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市注协将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问题。尤其关注有无公职人员兼职挂名,关注涉及注师资格被投诉举报的事务所,关注年龄较大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事务所,关注近年新批的事务所。 Go>_4)jy
二、年检对象 (uBevU\
凡2012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外省市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所的,其分所注册会计师应参加我会的年度检查。 nK*$P +[R
三、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j(Tt-a("z
(一)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4%#C _pE9
(二)当年从事的法定业务情况; !M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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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cKOv2
(四)会费缴纳情况; IaDc hI
(五)社保参保情况; !"\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