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1-20】 |,:p[Oy
津注协〔2005〕1号各会计师(评估)事务所:做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两师”)的年检工作,对于提高“两师”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5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任职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如下: irD5;xk([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是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两师”的任职资格进行的年度检验。因此,经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均应参加年检。
} v:YSG
二、“两师”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m<-!~ ew
(一)关于注册会计师的年检内容1、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2、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3、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相关业务;4、有无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5、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6、应该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2O[sRm)
(二)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内容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是否受刑事处罚; 是否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是否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p? 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