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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jOE b1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规定,为做好2013年度会费上缴及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O`|'2x{[O
一、2013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Ux/ 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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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体会费 r6MQ|@
团体会费按年度业务收入缴纳,年度业务收入是指团体会员在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不含分所业务收入)取得的收入总和,即业务收入表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数,会费按下列标准确定: ?~u"w OH'
1.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 '+'
2.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W13$-hf9
(二)个人会费 T7!a@
根据2012年12月31日注册部数据库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每人缴纳1000元。各单位在缴纳个人会费时,需附注册会计师名单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M}M.
二、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报表上报工作 =_Qt&B)
(一)2012年度会计报表编报要求 Mb?6c y[
1.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2r[Q$GPM<
为使2012年度会计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特作如下要求:各单位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股东(合伙人)本人对会计报表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合伙人)不能签字的,事务所需提供股东(合伙人)本人书面说明原因并签字的材料,与会计报表一并上报我会财务部。 dos$d3B4
2.发布财务信息的有关规定 \J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