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按照北京市财政局机关党委的要求,决定在基层党组织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现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党委拟接收李振等5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2年12 月27日至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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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人: 黄家明 电话:88219191
北京注协党办 联系人: 任勇 电话:8822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