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1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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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y 各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y=GDuU% 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2012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M9{ 一、年检对象
\hJLa 北京注协所属全体非执业会员(不含2012年度新入会及执业转非执业的会员)。
|r*y63\T 二、年检内容
b#(QZ 1.2012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注协
培训网(
www.bicpaedu.com)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
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90-3690。
/0L]Pf; 2.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100元。
I/h( *~/ 3.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Lxa<zy~b 三、年检时间
@&h_+|:- 2012年度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j1JdG<n 四、网上年检程序
}Ej^"T:H_; 登陆北京注协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
7CT446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用军官证号去掉汉字的号码登录)。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请与北京注协注册部联系。
*E@as 五、年检要求
&sq q+&ao 1.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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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无故不参加年检者,北京注协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
中注协备案。
V" 5rIk 六、年检标识
h#h)=;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都可在年检系统中记录查询,因此从2011年度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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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N 联系人:北京注协注册部李靖
iA2TvP# 电话:88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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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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