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12〕135号
&CS= *)>$ P?I"y,_ p 各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uw]s<
6 根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我会将组织2012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FIuKX"XR 一、年检对象
bY`k`3v 北京注协所属全体非执业会员(不含2012年度新入会及执业转非执业的会员)。
3TJNlS 二、年检内容
U_:/>8})d 1.2012年12月31日前在北京注协
培训网(
www.bicpaedu.com)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
继续教育课程,如有培训相关问题,请拨打培训网客服电话:400-690-3690。
$wBUu 2.缴纳非执业会员会费100元。
7':|f " 3.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iaMZ37 三、年检时间
f}fM%0/5 2012年度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5,CW 四、网上年检程序
-v]7}[
.[ 登陆北京注协网站首页→点击“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查看年检须知→核对个人信息→在线缴纳会费→审核通过。
y(%6?a @ 登录年检系统后,会员证号为非执业会员证书编号,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如用军官证注册,请用军官证号去掉汉字的号码登录)。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请与北京注协注册部联系。
Mqna0"IYx* 五、年检要求
%rf<YZ.\ 1.会员需在通过网上继续教育,缴纳会费后,才能通过年检。会员当年年检通过信息将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公布,供相关部门及个人查询。
7 `|- K 2.无故不参加年检者,北京注协理事会可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
中注协备案。
B${Q Y)t 六、年检标识
KjhOz%Yt[o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都可在年检系统中记录查询,因此从2011年度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
a^,Xm(Wb} 联系人:北京注协注册部李靖
/u?^s "C/
电话:88221023
+ 505 |d{4_o90
OH&&d=~ DlaA-i]l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N^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