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1-5章
本部分重点: Tz9`uW~Mf 本部分重点内容包括:
[ 4;Ii 1.代理的适用范围
)(7&X45,k 2.诉讼时效期间及其中止、中断
\a+(=s(; 3.用益物权和抵押权的效力
TO-$B8*nq 4.权利质押
^GBe)~MT 5.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
/cZ-tSC)o 6.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a 7.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入伙与
6;
Y0a4Ax 8.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别规定
"k Te2iS 9.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
(Y^X0yA/ 1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2r%lA\,h$ 1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94_@3 12.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定
%?e(hnM 13.股份转让的特殊规定
[TCP-bU 14.股东诉讼
xm6 EKp: 难点内容讲解: &P,^.'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对于记名股票的股东,采用的是“通知”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般会议在召开前20日内通知,临时会议在召开前15日内通知。对于持有公司无记名股票的股东,由于是“无记名”股票,因此不能确定其具体的持有人,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再采用通知的形式,而是应该采用“公告”的方式,即:不管召开的是年会还是临时会议,针对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都应该在会议召开的30日之前依法进行公告
p!/[K6u 第二部分:6-8章
本部分重点: <A9y9|>o 1.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企业
Jl "mL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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