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任职条件审查办法》(沪会协(2012)16号),即日起,对注册会计师史惠琴拟任合伙人资格等事项进行公示。 2l8jw:
=H 史惠琴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2012年5月18日已办理了转出上海坤德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拟任上海木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合伙人。公示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4日
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请及时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联系电话:64227113 联系人:全晓琳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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