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帖
- 16132
- 学分
- 16242
- 经验
- 2562
- 精华
- 49
- 金币
- 0
|
d={o|Mf Z`U+a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uGm?e]7Hx< 根据市科委、市财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科合[2008]第025号)精神,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协会开始受理2012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如实填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情况表》,已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需申报。 0s\ -iub=d 时间要求: UEhFId 一、电子文档于2012年8月2日前通过协会网站(www.shcpa.org.cn)——文件管理——文件上传栏目反馈。 c{KJNH%7 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全部员工合同复印件或《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复印件于2012年8月2日前报送协会。 cG%X}ZV5 联系人:於云超电话 64227751 '@Yp@
_ 时间紧迫,请抓紧办理。 @LSh=o+ 特此通知。 #dD0vYT&od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7ct*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