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065阅读
  • 0回复

[协会公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阿文哥
 

发帖
16132
学分
16242
经验
2562
精华
49
金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9-14
zrrz<dW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MI\]IQU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U 39nd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gKWzFnW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字样。 6}ftBmv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kf@chinalaw.gov.cn x9%-plP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dMJ!>l>2  
关注我们的新浪微博:http://e.weibo.com/cpahome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