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 0lLg uBW@
(2010年11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OICH:(t_
第一章 总则 b NR@d'U
第一条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称本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并制定本章程。 G]RFGwGt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组织,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 [vn"r^P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即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服务本会会员,监督会员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u-_DOA
第四条 本会依法接受财政部、民政部的监督、指导。 lXip%6c7
第二章 职责 8SOfX^;o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职责是: 7bL48W<QD
(一)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 OLE@35"v]
(二)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qw%>
(三)组织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