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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出纳人员对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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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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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2-09-04
关键词: 出纳原始凭证
  出纳人员对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 d"OYq   
  如果当事人或原始凭证保管人员由于不慎,将原始凭证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具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代替遗失的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则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 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5,9cD`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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