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W6Ic@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Q7mik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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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处理思路: 1.       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确认为递延收益 2.       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记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3.       相关资产处置时,将没有分配完的递延收益金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即相关资产终止后,递延收益科目余额转销售为0 4.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没有公允的,按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1元。 | 1.       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       分摊递延收益(分录同转销时一样)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f67pvy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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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1G08W 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CXi:?6OG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处理思路: 1.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       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3.       取得补助为货币性资产,如通过银行拨付,通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如按固定的定额标准付的,按应收的金额计量。 注意: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一定全部计入当期损益。D8$4P T0u 
 | 1.       确认应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2.       实际收到的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3. 分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到征后返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