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场诗:马瘦毛长蹄子肥,儿子偷爹不算贼,瞎大爷娶个瞎大奶奶,老两口过了多半辈,谁也没看见谁! NiZfaC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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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中级会计实务是中级考试最难的一门,那究竟难在哪里呢?本人以为难在难以理解。难在教材比较枯燥无味。倘若以理解知识的角度或者是考生的角度来看待这个资产,摆脱客观介绍的口气,那么知识点就不会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所以本连载希望能以考生的理解的角度说说教材中的知识点,帮助大家先理解后记忆,学习变的更轻松。 39v B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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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账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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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首先的一个问题是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教材中说了很多玄乎的判断标准,什么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风险、时间存在差异,这个没有学过财管的人肯定云山雾罩,不知所云。其实对于中级考生来说,这个标准还是要背会,理解呢其实很简单,说白了就是两个资产性质有差异,而且一般不是一点点的差异,至少在外表上会有。比方说拿固定资产换了长期股权投资,去的时候是用车拉着,回来的时候用口袋装着。意思就是说换出去的和换回来的压根不是一路人,一般这样的情况是具有商业实质的;如果是另外的情况,比如一水的奥迪换回来一水的奥拓,本身两者就是差不多的东西,性质没有什么差别,所以一般就没有商业实质了。当然这是很简单的理解了。 }9^:(ty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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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具有商业实质还是不具有商业实质,换回来的东西怎么入账?就是以实际付出的成本来计量的,因为对你来说,你实际上就是付出了那么多的成本,那么很自然的你觉得换进来的就是值那么多的钱,所以换入的资产一般是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是账面价值为基础来核算的,为什么按照换出呢?从下面的公式可以看出: =A'>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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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支付的相关税费-可以抵扣的进项+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 g88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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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要以换出资产为基础,就是为了准确的核算公式后面的“相关税费”和“进项”等项目;另外就是出于第交易公平的考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既然交易达成了,你肯定认为买进来的这个东西就是值这么多钱,所以以换出资产为基础很自然而然的。 \D@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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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的分录: $g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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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长期股权投资 0z>IYw|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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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主营业务收入(换出产成品) cfTT7O#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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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入(换出原材料、投资性房地产) }b4 5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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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p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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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处置利得 nt2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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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原材料和产成品视同销售) WsHD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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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Qsby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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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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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z4YDng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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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如果不涉及到增值税,那么公允价值是相等的,这个地球人都知道,谁都不会主动去和别人签订不平等条约。如果有了增值税怎么办,换出资产的增值税销项也应该在你的成本考虑之中,因为你如果把它销售给别人收现钱,这个增值税肯定是从下家收取的,那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一样,既然公平交换,下家对这个增值税无非是用别的资产抵顶了而已,所以增值税应该考虑在自己的成本中,否则没有人会愿意做交换。虽然会计上会因为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而存在是否确认损益的差别,但是税法上是不管你这套的,不管你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只要你交易了,交换了,那我就认为你视同销售,所以不管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都是跑不了的,很明显税务局不知道你们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从“犯罪现场”的最终结果来看,税务局就认为你是先把自己东西卖出去了,然后从别人手里买回来一堆东西,税务局的老爷们才没有闲工夫听你说如何如何达成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任你说的天花乱坠,唾沫星子乱溅,税务局就一句话:甭废话,交税!所以税法上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看作销售和购买两个环节处理的,纳税肯定是跑不了的。 Vh0ca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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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商业实质情况下的分录: -b!?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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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长期股权投资 ?8O5%I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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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库存商品(换出产成品) #._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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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换出原材料、投资性房地产) ew\:&"@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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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H,D5)1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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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原材料和产成品视同销售) q7CL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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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oMZ9Gq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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