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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E*j4gg
——专业阶段考试北京地区报名公告 VQSwRL3B=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现将北京地区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GilaON*pK. 一、报名日期和办法 +#qW 0g 2011年度北京地区考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OcR6\t'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报名费每科60元。 so[i"ZM)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文字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a/d'
(] 请您在本年度规定的报考期间内及时进行网上报考,逾期未报的无法补报。 _86pbr9 二、报名方式 3GMRH;/w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含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方式 aXi5~,Ks_ 1.以前年度未参加过报名的考生(含以前年度在北京地区以应届毕业生资格报名但未进行学历确认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初次进入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网站报名时,请先进行新考生注册,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在网上完成考试预报名后再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
3+^J
?N 2.应届毕业生(目前还在读本科或者专科,并且当年8月份之前能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在网上完成考试预报名后,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和网上下载的《个人报名信息表》到现场办理报考资格确认,经现场资格确认后,返回网上办理缴费手续。 Nb.AsIR^ 注:应届毕业生须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可在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 l :sZ 3.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届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下载的《个人报名信息表》到北京考办进行二次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届时如未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原考试报名作废,考试报名费用不再退还。 lwS6"2q 4.请考生真实准确地录入基本信息,按照要求选择报名科目、订购教材,网上下载《个人报名信息表》并认真核对各项信息。 ^kg[n908Nw 5.资格确认办法: qs\O(K8 1)资格确认时间:4月15日—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不休息)。 {Rc!S? 8 2)资格确认地点:北京市西城经济科学大学二号院(西直门内南草厂街63号),乘车路线:乘105、111、808路西直门内下车,乘7路新开胡同下车,地铁西直门站下车,地铁4号线新街口站下车。 &?~OV:r9 3)资格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应届毕业生报名承诺书》及学生证)和网上下载的《个人报名信息表》,未进行报考资格确认的考生报考无效。 7.hgne'< 4)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S{KGe:g 注:请考生提前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MUo}Qi0K 6.应届毕业生二次验证时间:7月5日—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 dWR0tS6vR` 7.缴费方式:网上预报名成功并经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后,请考生回网上办理缴费手续。 M4hzf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的报名方式 5AmYrXZ 1.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全部在网上完成考试报名、订购教材、及缴费等事宜,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h\
+U+?u 2.2011年北京地区使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前年度在北京地区报考的考生,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的密码重置为“888888”,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并牢记。 C>%2'S^.b 3.以前年度参加过北京地区考试的考生,姓名或证件号码需要变更的可录入变更前姓名和证件号码。考生请务必于2011年5月9日—5月13日凭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下载的《个人报名信息表》到北京考办办理变更手续。 c%2C\UB 4.考生缴费成功后,需网上下载《个人报名信息表》,用于核对报考信息和查看准考证的网上打印时间。 Y\e,#y (三)缴费方式 UhQsT^b_ 报考费用均采用在线支付的形式,考生可持首信易支付所支持的任意卡种支付报考费用。 wc#+Yh6 首信易支付支持卡种:工商(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农业(金穗储蓄卡、金穗信用卡),建设(龙卡储蓄卡、龙卡信用卡),招商(一卡通、支付卡、信用卡),交通(太平洋信用卡、太平洋借记卡),民生(民生借记卡),兴业(兴业借记卡),广发(银联广发卡、理财通卡),深发(发展借记卡、发展信用卡),华夏(华夏卡),邮政(邮政绿卡),交通(太平洋信用卡、太平洋借记卡)。以上银行的卡种均可以进行网上支付。如你选择首信易支付所支持银行交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首信易支付客服电话:010-96102、010-82020260;工作时间内(9:00--17:30)可致电:010-82652828-6612;6576;6826;6811;6933。 C$MaJHkiF (四)不接待集体报名 0bY}<x(; 三、专业阶段考试免试的办理 oU }eAZj{ 符合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5月3日—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向北京考办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T}:GBwD7 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网上下载打印,应使用标准A4纸张。 XXbAn-J 四、专业阶段考试辅导用书 PnB%vS (一)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辅导教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自愿订购。所订购的辅导教材由小红帽速递免费配送。 'FB?#C %U (二)为了预订教材的考生能尽快领取到教材,必须准确填写北京地区详细通讯地址及本人联系电话。(仅限于北京地区小红帽速递覆盖区域,详见问题解答)。考试用书将于4月15日起通过快递方式进行配送。 <b 0;Nf
(三)非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购买教材后,由小红帽速递负责配送。 INca (四)首次报名考生可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选择网上交费订购教材,也可以资格确认时现场购买。 U`gQ7 (五)小红帽速递客服电话:010—67756666。 h.\V;6ly 五、考前辅导 lq2Ah=FuN 考前辅导报名请登录www.bicpaedu.com(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辅导咨询电话:59059018 u,<#z0R|;$ 六、考生信息获取渠道 _g+^ jR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cicpa.org.cn !<!5;f8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bicpa.org.cn sZ`C
"1cX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Z i-)PK^ 咨询电话:68980880、88221072 aA Hx^X^ 声讯台电话:1605757、95001986、96001986 9qIdwDRY 6n
xX~k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HKA7|z9{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IooAXwOF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 N?!]^jI, 《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sflH{!;p
财考[2011]4号 [kf$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p|mt2oDjw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h)o\6Wq 附件: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0@w8,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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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kW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asT*Z"/Q!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S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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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附件: b!W!Vvf^x 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FI@!7@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w6C0]vh 一、报名条件 l7G&[\~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H8[L:VeNT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S{cy|QD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_c*0Rr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B j!{JcM-^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_yje"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y8T%
g(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MjQr0&M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E. @n Rj#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Bo !v*12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及核准程序 G(7!3a+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xA|72!zk0P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见附件),并向报考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rzC\8Dd 三、报名程序 PprCz"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ZJev_mj (一)网上预报名 ?`PG`|2~ 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后,按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当网上报名系统为报考人员生成网络报名信息表后,即为网上预报名结束。 BElVkb 如果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致使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查询办理。 #DMt<1#: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c`]_Q1'30w (二)资格审核 C[h"w'A2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15日至4月30日(不含公休日),到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JGH;&UYP 持有国外学历报名的中国公民应提供国外学历原件、经公证机关提供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以及发放该学历的学校的中文全称和英文全称。 DgOO\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ha6jbni 报名工作结束后,财政部考办对地方考办考生报名条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_~ m@ SI (三)交费确认 c#eV!fl>&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地方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交纳考试报名费。 ^6=y4t=%F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uXZ*E 报名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BLD&mb"Y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FX
QUj&9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bQ[H[4l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6C6<,c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qZs^kQ 五、考试方式 yyZV/
x~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Jz?~H{%n 六、考试时间安排
'UGkL; 专业阶段考试: >3R)&N 2011年9月17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5[Sa7Mk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0pT?qsM2 下午17:30—19:30经济法 $q`650&S* 2011年9月18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0zD[mt 下午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XV"8R"u%Q 下午17:30—19:30 税法
z:B4 综合阶段考试: {j%'EJ5 2011年9月24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m 下午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eYm+e^?. 七、专业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EHBy
o[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出版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2年考试试题汇编,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的同时可在网上自愿订购,所订购的辅导教材将免收配送费,并自4月15日起通过特快专递方式进行配送。 (=n {LMa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出版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pWY $aI 八、专业阶段考试专业问题解答 x9UF 如果报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88250022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fi*@m,- 会计科目:examkj@cicpa.org; .t\#>Fe 审计科目:examsj@cicpa.org; jqULg iC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APydZ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9sQ7wlK 经济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J[6`$$l0 税法科目:examsf@cicpa.org。
X 4\ 财政部考办自2011年6月起,将根据报考人员反馈的问题组织专家集中解答,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 ZzZy2.7 九、准考证的领取或打印 9r,)Bw!RP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地的地方考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或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9os>k* 综合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于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GV5':W@WG 十、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OP[qj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地方考办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 r+6=b
"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oWg"f*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报考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按照《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统一组织成绩核查。 |KF_h^ (四)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F Xbf7G)H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考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b 4o`eR (五)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zc?o?~z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向综合阶段考试报考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hS<lUG!9UJ 十一、报考人员其他注意事项 N"A863> (一)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违者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g"pjWj)? (二)报考人员领取或下载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或下载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Bp
#:sAG (三)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均安排在省会城市举行。 t=
=+SHG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 H
_H3Gp a o"\L0;{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年度) R5_xli% 9 b?Nlk8d 考生向注协提交时应一并提交下列文件: JL[xrK0 1.《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 {<f |h)r 2.高级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l(nr]h] 3.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DzI@c~X 4.复印件均为A4纸。 b/>L}/^PM QfHJZ7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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