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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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严格把好行业入门第一关,财政部对2006年8月9日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10年2月2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3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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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替 考人员、场外协助作弊人员等其他相关人员,相应增加了对其处理措施及处理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中注协和省级注协的处理权限,特别规定省级注协给予违规应考人员5 年禁考和终身禁考处理的,均须报经中注协核准,从程序上体现了对重罚裁量权的慎用;细化了应考人员利用高科技手段舞弊等违规行为情形的表述,增加了对考试工作人员、其他与考试相关人员违规行为的界定及处理,增强了依法处理的可操作性。 %;R&c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