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与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合属办公,是北京地区唯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机构。北注协考试部根据财政部考委会的决定,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北京地区的考试工作,主要包括考务组织、教材征订、考前辅导等工作。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政策,特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D##94PZ
一 考务组织 ??#EG{{
一、报名条件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z41$~/
二、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在北京地区各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期间向北京市考委会办公室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并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hWn-[w/l_
三、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以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各年度《考试大纲》为准。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一般定为每年的九月份。 Z3Ww@&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