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于2009年2月5日、6日已办理全科合格登记手续的考生,请于2008年5月12-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全科合格证。(不能代办) M@h|bN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E/l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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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四月七日 Jwj%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