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北京地区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SoODss~X
一、报名条件 4NL
TtK
(一)原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SMaC{RPQ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VV6'zih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从2009年起均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R2Fh
WiL
(二)新考试制度报名条件 lhTjG,U=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CzxU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