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X_70]^XL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GzdgL"M[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e!o(g&wBj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f{Va*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