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1H@>/QC
部 长 A3no~)wZn
二OO五年五月十一日 NI#:|}CYS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los dnH^?
第一章 总则 %Yicg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批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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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协会负责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协助资产评估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 /!Wu D\B
第四条 第七条 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团体会员。 {fF3/tL
第二章 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 ];a=Pn-:}G
第九条 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资产评估”字样。 WD2]&g
第十条 设立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VvqO7 A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X4AyX.p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6c"0})p
(三)在本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注册,并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jR22t`4
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申请表; UXugRk%d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QZU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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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证明; lB4GU y$
(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简历,以及担任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人选; v!P b`LCqK
(五)省级资产评估协会核实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情况汇总表及合伙人或者股东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P 8>d6;o($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QP)pgAc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申请表; X*3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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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O-cbX/d
(九)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ang~<
(十)内部管理制度。 n'01Hh`0
第十六条 (一)人事管理制度; 04'~ta(t
(二)财务管理制度; H]p!\H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e7(ucE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qT"Q1xU[
第十七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及组织形式; t!x5 fNo)
(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基本情况; j!4et;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首席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Nl=wZ#`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基本情况; S<u-n8bv
(五)申请人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的时间要求; `V"sOTb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转所手续的时间要求。 ]dk8lZ;bo
第二十一条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由财政部统一印制并编号,由省级财政部门颁发,加盖省级财政部门印章。 *@Y3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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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发现审批不当的,应当责令省级财政部门纠正。 <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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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ryCI>vJz
第三章 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 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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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