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PU!=IkTS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工作计划》及《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京会协[2010]013号)文件精神,我会决定对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_`y|sn
一、检查工作目标 6Q&r0>^{
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开展情况,监督、指导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管理,提高资产评估机构的内部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hOv={:
二、检查对象 qVqRf.-\
具备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f>o,N{|
三、检查内容 #hfuH=&oh
1、资产评估机构对《关于印发<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的通知》(中评协[2008]156号)、《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会协[2009]003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E'1$D
2、检查和考核资产评估机构上报的2010年内部培训计划实施情况。 ) /vhclkb
四、检查人员组成 %VJ8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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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协资产评估部工作人员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检查小组。 [&[^G25
五、检查时间 85:NFa@J
2010年7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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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检查方式 -Y#sI3o*R8
检查组根据各机构上报的培训计划,对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I
七、联系方式 }T^cEfX
联系人:魏炎同 吴雪 ]Y>h3T~
联系电话:88392679 88392952 9h90huyKF
请各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机构,严格按照本机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根据《北京注协关于同意中联等二十六家资产评机构举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内部培训的批复》(京会协[2010]069号)的规定,在培训实施前一周通知我会资产评估部,以便我会提前安排实地检查工作。同时,我会将结合本次检查,对行业培训状况开展调研,以改进我会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工作,请各单位予以配合。 '+>fF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