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资产评估机构: _^Q!cB'~/`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的通知》(中评协[2009]101号)转发给你们。拟参加培训的人员请按文件要求填写《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携带两张2寸同底彩照和相关材料于6月29日之前报我会资产评估部审核。 2`*w*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审核材料如下: Hmr f\(x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iXy1{=BDv
2.从事会计、财务、经济、管理、法律、工程技术等相 ~<!j]@.
关专业(以下简称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的工作证明,或具有上述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 M>Q ZN
3.单位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hy~[7:/<I&
4.经全体合伙人或股东同意,并由资产评估机构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所持资产评估机构出资额应当低于股东平均持股水平,且不得高于10%)。 <L8|Wz
联系人:吴雪 联系电话:88392952 EA(4xj&:U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的通知 ["f6Ern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MoN0w.V
附件: o3`U;@ &u
京会协[2009]086号附件.doc r<fcZ)jt|
京会协[2009]086号附件1.doc ;>mM9^J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