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U(,.D}PG 根据2009年度
培训计划,北京
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4月15日至4月17日举办“破产法及破产
管理人业务培训班”。有关详细情况如下:
Ia4)uV8 一、培训内容
m3 -9b" 1. 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t
C)6 2. 企业破产管理人指定及报酬制度若干问题
(CE7j<j 3. 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实务
5/@UVY9_ 4. 律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方法以及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协调
#*^+F?o,( 5. 注册会计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南及其业务发展情况介绍
RUo9eQIPD 二、参加人员
AK@L32-S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Li/=>R^ 三、时间与地点
@Rq}nq=k 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共计3天,4月14日下午报到,4月17日培训班结束后返程。
mYv(R!37'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z]@6fM[ 四、费用
Vw~\H Gs/~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调整会员免费享受服务范围的通知》(京会协[2008]035号)的规定,凡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300元/人,报到时前台交付,其他各项培训费用由北京注协统一承担。对于属于此《通知》第二条、第三条不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1200元/人。
X.V[0$.; 五、报名方式
-d=WV:G%e 1、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填写详细报名资料,报到时以网上报名名单为准。
[*4fwk^ 2、网上报名请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站
www.nai.edu.cn ,点击相关培训班并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A)NkT`<)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RKSag& 联系人:薛肖坤老师 电话: 645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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