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S*Hv2sl  
  根据2009年度培训计划,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4月15日至4月17日举办“破产法及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班”。有关详细情况如下: lCxPR'C|  
  一、培训内容 oeF0t'%  
  1. 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Cn<x\E	b  
  2. 企业破产管理人指定及报酬制度若干问题 MgrJ ;?L  
  3. 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实务 h$_5)d~  
  4. 律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方法以及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协调 nmy!.0SQ-  
  5. 注册会计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南及其业务发展情况介绍 ~(Xzm  
  二、参加人员 "H3DmsB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aF5=k:k  
  三、时间与地点 O]-s(8Oo3  
  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共计3天,4月14日下午报到,4月17日培训班结束后返程。 OqlP_^Zz7p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V}po  
  四、费用 .yN.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调整会员免费享受服务范围的通知》(京会协[2008]035号)的规定,凡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300元/人,报到时前台交付,其他各项培训费用由北京注协统一承担。对于属于此《通知》第二条、第三条不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1200元/人。 >A*BRX"4C  
  五、报名方式 "[Hn G(gA  
  1、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填写详细报名资料,报到时以网上报名名单为准。 O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