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h#Z~x
根据2009年度培训计划,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4月15日至4月17日举办“破产法及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班”。有关详细情况如下: NCVhWD21|
一、培训内容 <CWOx&hr
1. 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9;\p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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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破产管理人指定及报酬制度若干问题 ,L; y>::1
3. 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实务 7 iQa)8,
4. 律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方法以及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协调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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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注册会计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南及其业务发展情况介绍 t\O#5mo
二、参加人员 f%yNq6l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QC(ce)Y
三、时间与地点 e\}'i-
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共计3天,4月14日下午报到,4月17日培训班结束后返程。 vBV_aB1{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X,6v
四、费用 {d%hkbN+{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调整会员免费享受服务范围的通知》(京会协[2008]035号)的规定,凡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300元/人,报到时前台交付,其他各项培训费用由北京注协统一承担。对于属于此《通知》第二条、第三条不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1200元/人。 @&GY5<&b
五、报名方式 \^dYmU
1、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填写详细报名资料,报到时以网上报名名单为准。 [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