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pWKV>tjj 根据2009年度
培训计划,北京
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4月15日至4月17日举办“破产法及破产
管理人业务培训班”。有关详细情况如下:
J|u_45< 一、培训内容
eWr2UX
v$ 1. 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r<[G~n 2. 企业破产管理人指定及报酬制度若干问题
39bw,lRPV 3. 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实务
^g=j`f[T 4. 律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方法以及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协调
ap<r)<u 5. 注册会计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南及其业务发展情况介绍
x~E\zw 二、参加人员
'3=@UBs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LaYd7Oyf] 三、时间与地点
d^Rea
8 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共计3天,4月14日下午报到,4月17日培训班结束后返程。
pB0 SCS*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ojx2[a\ 四、费用
t8ORfO+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调整会员免费享受服务范围的通知》(京会协[2008]035号)的规定,凡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300元/人,报到时前台交付,其他各项培训费用由北京注协统一承担。对于属于此《通知》第二条、第三条不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1200元/人。
|`pDOd 五、报名方式
;NF:98 1、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填写详细报名资料,报到时以网上报名名单为准。
{$I1(DYN 2、网上报名请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站
www.nai.edu.cn ,点击相关培训班并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VaMulb4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9h"3u;/, 联系人:薛肖坤老师 电话: 645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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