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z0 #2?o 根据2009年度
培训计划,北京
注册会计师协会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于4月15日至4月17日举办“破产法及破产
管理人业务培训班”。有关详细情况如下:
%O<8H7e)V 一、培训内容
l=((>^i 1. 企业破产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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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Tk^ 2. 企业破产管理人指定及报酬制度若干问题
^H{YLO 3. 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实务
9 %i\) 4. 律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方法以及与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协调
3JkdP h 5. 注册会计师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南及其业务发展情况介绍
k}NM]9EAE 二、参加人员
*
1xs/$`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bS954d/ 三、时间与地点
\<09.q<8 时间:200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共计3天,4月14日下午报到,4月17日培训班结束后返程。
{IaDZ/XS6 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经济开发区。
5Z5x\CcC3 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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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z2 根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调整会员免费享受服务范围的通知》(京会协[2008]035号)的规定,凡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300元/人,报到时前台交付,其他各项培训费用由北京注协统一承担。对于属于此《通知》第二条、第三条不符合免费享受培训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按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收费,共计1200元/人。
Jmi,;Af'/ 五、报名方式
!\9^|Ef? 1、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并填写详细报名资料,报到时以网上报名名单为准。
ASre@pW 2、网上报名请登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网站
www.nai.edu.cn ,点击相关培训班并填写相关报名资料。
g.vE%zKL 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F"O\uo:3 联系人:薛肖坤老师 电话: 645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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