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OSJj^Y)W|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2〕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5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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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NJ$Qm.S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OwDwa~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mb.~(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g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