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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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京人发〔2002〕2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5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Ck3QrfM
一、报名条件 3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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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0/SC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Z(LxB$^l[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6R-C0_'h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Iu-'o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iz9\D*or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oP=T6PX~l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cVB|sYdf
(七)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 M2;%1^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Vm5Cs$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CAG8D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jiwp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