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资产评估机构:
qZc)Sa.S 为更好地开展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保证质量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根据《中评协关于开展2009年资产评估行业职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今年检查的重点内容和范围,请各机构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现将检查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Sk6U]E~ 一、检查专家具备的基本条件
h@/>?Va 1. 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Ag, kW" 2.熟悉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准则并富有实践经验;
rr6"Y&v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记录;
n%Rjt!9 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g+\?L-c 5.计算机操作熟练并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th;]Vo 二、推荐程序
";58B}ki 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推荐在本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1—2人,并于7月 30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检查人员推荐表》(含电子版)上报北京注协资产评估部。经协会审核后,从中选取合格的人员参加本年度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8?o&i 三、检查时间
N}1-2 计划于8月-9月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原则上每名检查人员参与检查时间在15日以内(不含周六日)。
-hm9sNox 联系单位:北京注册
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部
[/n'@cjNZ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十层资产评估部
r6/<&1[ 联系人:毛群 王捷
J]_)gb'1BR 电 话:88392884 88391128
ob)D{4
B' 传 真:88392677
nFSG<#x\ 电子邮件:
bicpapgb@cicpa.org.cn m./*LXU 20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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