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Ba]^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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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对比较数据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wO ?A/s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nfjwWDH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比较数据,是指作为本期财务报表组成部分的上期对应数和相关披露。比较数据本身不构成完整的财务报表,应当与本期相关的金额和披露联系起来阅读。 VpmD1YSn
第四条 本准则不涉及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披露的简要财务报表的情形。 +d,Z_ 6F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 n=ftkI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比较数据的编制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yix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