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hcgCi%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被审计单位舞弊的考虑,以及具体运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 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 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以识别、评估和应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本准则。 rT) R*3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YTh4&wm
第三条 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由于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L`q
第二章 舞弊的特征 :wAB"TCt0
第四条 财务报表的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致。舞弊和错误的区别在于,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的行为是故意行为还是非故意行为。 qm8RRDG
第五条 错误是指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非故意行为,主要包括: ~.PYS!" +
(一)为编制财务报表而收集和处理数据时发生失误; Q1[s{,
(二)由于疏忽和误解有关事实而做出不恰当的会计估计; 1ouTZ'c?
(三)在运用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 Q(3x"+
(包括披露,下同)相关的会计政策时发生失误。 /GaR&
第六条 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舞弊是一个宽泛的法律概念,但本准则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舞弊是否已经发生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判定,只要求关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舞弊。 U:e9Vq'N m
第七条 下列两类故意错报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 l$KcS&{w9
(一)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 ,oe{@z{*@
(二)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o7
seGw<$X
第八条 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可能源于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被审计单位业绩或盈利能力的判断。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的动机主要包括: [9^e
u>)A
(一)迎合市场预期或特定监管要求; RJ44o>L4O
(二)牟取以财务业绩为基础的私人报酬最大化; M3kE91
(三)偷逃或骗取税款; L]}|{<3\
(四)骗取外部资金; S8,06/#
(五)掩盖侵占资产的事实。第九条 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通常表现为: ?Gfe?
(一)对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记录的操纵、伪造或篡改; i=+6R
(二)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 q4N$.hpb
(三)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 K_}acU
第十条 对财务信息做出虚假报告通常与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有关。管理层通过凌驾于控制之上实施舞弊的手段主要包括: P|U>(9;P,
(一)编制虚假的会计分录,特别是在临近会计期末时; bwFc>{Wo5
(二)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K<Nlxcm
(三)不恰当地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做出的判断; ,Pm/ci(s
(四)故意漏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 78-:hk
(五)隐瞒可能影响财务报表金额的事实; @~ L.m}GF
(六)构造复杂的交易以歪曲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 Yw<:I&
(七)篡改与重大或异常交易相关的会计记录和交易条款。 b1cd5
第十一条 侵占资产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或员工非法占用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其手段主要包括: Y<XDR:]A,
(一)贪污收入款项; 0oMMJ6"i
(二)盗取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y,bo@sJJ
(三)使被审计单位对虚构的商品或劳务付款; 8hg(6 XUG
(四)将被审计单位资产挪为私用。侵占资产通常伴随着虚假或误导性的文件记录,其目的是隐瞒资产缺失或未经适当授权使用资产的事实。 Vp$ckr
第十二条 舞弊的发生通常涉及下列因素: r%9Sx:F
(一)动机或压力; B!v1gh
(二)机会; =3p h:t
(三)借口。 ~^*tIIOX
第三章 治理层、管理层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O7sn>uO
第十三条 防止或发现舞弊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 AF-.Nwp
第十四条 治理层有责任监督管理层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 m
}(DJ?qP
第十五条 管理层有责任在治理层的监督下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维护有关政策和程序,以保证有序和有效地开展业务活动,包括制定和维护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相关的控制,并对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实施管理。 fZO/HzX
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有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获取财务报表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该错报是由于舞弊还是错误导致。 x{}m)2[ Y
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并应当意识到,可以有效发现错误的审计程序未必适用于发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HApP*1J^c
第四章 审计的固有限制 @\R)k(F
第十八条 由于存在下列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恰当地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也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 4E)[<%
(一)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 ceCshxTU
(二)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y!Hw{cq
(三)大多数审计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 \ck3y]a[
(四)为形成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涉及大量判断; D 4wB
&~U
(五)某些特殊性质的交易和事项可能影响审计证据的说服力。 voxlo>:
第十九条 由于舞弊者可能通过精心策划以掩盖其舞弊行为,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通常大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由于管理层往往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操纵会计记录并编报虚假财务信息,管理层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通常大于员工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
lzuZv$K
第二十条 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因素主要包括: dEiX!k$#
(一)舞弊者的狡诈程度; C@-JH\{\T#
(二)串通舞弊的程度; ^ytd~iK8
(三)舞弊者在被审计单位的职位级别; ES> 3Cf
(四)舞弊者操纵会计记录的频率和范围; GZw<Y+/V"5
(五)舞弊者操纵的每笔金额的大小。 ,3j*D+
第二十一条 如果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发现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特别是串通舞弊或伪造文件记录导致的重大错报,并不必然表明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是否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审计工作,取决于其是否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了审计程序,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是否根据证据评价结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c#DTL/8"DO
第五章 职业怀疑态度 ZU|nKt<GK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而不应依赖以往审计中对管理层、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 &}uO ]0bR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结合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其他证据,慎重考虑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询问所作答复的合理性,以及提供的其他信息的合理性。 }!LYV
第二十四条 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真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而且可能无法发现文件记录中某些条 款已发生变动。但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作为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并考虑与生成和维护这些信息相关的控制的有效性。除非存在相反的理由,注册会计师通常认为文件记录是真品。但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 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做出进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U#
}.r<
第六章 项目组内部的讨论 *)1,W+A5L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组应当讨论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slx^" BF^
第二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当参与项目组内部的讨论,并根据职业判断、以往的审计经验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本期变化情况的了解,确定参与讨论的项目组成员。项目组的关键成员应当参与讨论。如果项目组需要拥有信息技术或其他特殊技能的专家,这些专家也应当参与讨论。项目负责人应当考虑需要将哪些事项向未参与讨论的项目组成员传达。 kh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