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非执业会员: fq(3uE]nC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的规定,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非执业会员年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_edT+r>+
一、 关于年检时间: jRBKy8?[C
《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非执业会员年检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考虑到这个年检时间对会员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难以确定归属年度,同时又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暂行办法》(会协(2010)93号)确定的培训时间不相一致,经研究,从2012年开始,北京注协将年检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即每年的1-3月对上一年度进行年检。 g{e@I;F
二、 关于年检方式: z)fg>?AGr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会员负担,北京注协开发了“非执业会员网上年检系统”。从今年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即可通过该系统完成年检。有特殊情况不能通过网上年检的会员,可以到北京注协注册部进行现场年检。 8,&pX ga
三、 关于年检标识: _zG[b/:p
年检方式改为网上年检后,会员的年检情况都可在系统中记录查询,因此从今年开始,北京注协所属非执业会员年检合格后只在系统中记录,不在会员证书上加盖年检印章或贴年检标识,会员个人及社会公众可在北京注协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OV`#/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