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中注协常务
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取得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
测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
http://www.cicpa.org.cn)。
\a\^(`3a[ 北京地区在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中,尚有部分人员未登记入会。为了避免未及时登记入会而导致考试成绩失效,北京注协特提请已取得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尚未登记入会的考生,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的人员,尽快办理登记入会手续。为使会员
管理制度平稳过渡,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
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登记入会手续;2011年1月1日后办理登记入会手续的,按照《办法》规定,需经过相关测试。我会据此将办理2010年度非执业会员入会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MfR #k0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办理入会事项如下“
MacL3f 1、入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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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4(0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随时办理,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hgF21Oj9 2、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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