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科目和体系的影响 lS{4dvr?w
相对于其他科目的变化,经济法在本次改革中改动可能会相对较小,但鉴于经济法经常有新热点新内容出现的状况,建议大家可以着手复习,各自独立,相对自称系统的重要章节,如: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票据法等。这些章节内容相对稳定,可以继续按照08年的课件来学习,至于出现的新热点,可以等考试大纲和教材出版之后再紧跟网校的辅导内容重点复习,即可以有效的全面掌握,又可以突出热点,以便更好的攻克经济法。 `!kL1o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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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听08年课件还是等待新课件? j7sU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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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出入还是相对较小的,是这次改革的边缘科目,所以经济法不会变得面目全非,我们也大可不必非要等到大纲和教材下来之后再做定夺,我们应该在获得变动科目的情况之前,提早入手复习,争取宝贵的时间,显然经济法是这种选择的首选之一。所以我建议课件可以先听08年的,等出了新的之后在查找差异,这样也比较有利于整体的复习。 q}R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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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何报考 XWF7#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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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的考试结束后,旧考生如果选择了新制度,那合格成绩追溯到2005年-2009年的成绩到2013年有效;如果选择了旧制度,但09年考试结束后,未取得全部五科合格成绩的,那只能追溯到2006年-2009年的单科成绩到2013年有效。所以我们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一个选择,有个别情况甚至是非常艰难的,比如这种05过会计和税法,07过经济法,是选老的考好,还是新的好?没有一种标准的答案,只有痛苦而艰难的抉择。选新规则,那失去了争取在今年结束注会战斗的机会,而选择旧制度,万一失手了,那05年的会计,税法就作废,代价相当痛苦。量力而行,适可而行,稳健前行,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b3^R,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