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与分析。 jT'1k[v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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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的积极财政政策不能理解为主动性财政政策,因为主动性财政政策是个模糊的概念,它既可意指扩张性财政政策,也可能意指紧缩性财政政策;也不能同于西方惯用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因为我们在支出扩张的同时并没有通过减税政策刺激社会投资和消费需求,增加供给。它是在我国当前特定经济条件下采取的特定的政策。从中长期来看我们仍然要坚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严格控制并逐步缩小财政赤字。所以当前积极财政政策配以适当的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调控上的表现,就是在继续坚持适度从紧财政货币政策前提下和结构性、定向性拉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政策。当前虽然企业、金融、政府机构三大改革步子加快,但整个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转轨的完成还要有一个过程,原有体制固有的约束软弱和盲目扩张的机制仍未消失;近期通货膨胀的危险虽然暂时有所削弱,但潜在反弹因素始终存在,初步形成的买方市场还不能说巩固;由于长期计划体制形成的惯性思维,政府公共投资效率不可能迅速提高,大规模使用财政政策可能给我们刚刚起步发育的市场经济留下隐患;积极财政政策赖以生存的社会闲置资源毕竟也是有限的,资源的瓶颈迟早会出现;国债规模是否适度经济理论界虽尚有争议,但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57.77%,1997年)和国债偿债率(23.3%,1997年)均偏高,大大超过了公认的控制线(分别为25%—30%之间和8%—10%之间)已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适度从紧”作为中长期方针仍有继续坚持的必要。积极财政政策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调整时期,改革和发展中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集中凸现时所采取的战略性攻坚措施,极具有中国特色。一旦通过政府的投资引导,经济运行态势和人们对经济前景的预期度过拐点,财政应转变经济调控的着力点,重点转向结构调整和供给调节,经济运行中常规性调节仍应主要交由货币政策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