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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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Y:Br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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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Yy 1Pi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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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或主体,下同)。 5OE?;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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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Np_6ZUa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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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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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i?9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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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X/"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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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a)b@e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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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2V 'T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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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注。 FA,CB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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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pepr9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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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L.[2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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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并范围 ~.t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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