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30000元,支付运费1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将购买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卷烟厂将收回的烟丝的20%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16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从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法的运输发票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0000元,运输成本2790元,装卸费1500元)。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牌卷烟的不含增值税调拨价为98元/条,本月取得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R!S /R#
A.甲卷烟厂本月转出进项税额4138元 ;'}'5nO=$
B.甲卷烟厂应纳增值税75077.5元 "]#'QuR
C.甲卷烟厂应申报缴纳消费税176986.89元 Iyyo3awc
D.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6235.14元 RDJ+QOV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