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北京共同组织召开了“中国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法律机制”专题研讨会。来自环保部、国家林业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领导及环保部环境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国林科院、山东大学海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生态评估中心的专家学者及媒体单位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执行总裁Peter Lehner先生、环保部环境规划设计院环境损害评估中心博士张红振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先生、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副总工王宏伟女士、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导、生态评估专家侯元兆先生、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先生六位专家应邀到会作了主题演讲。 F~A 'X
与会嘉宾对国内外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及其处理模式进行了剖析,分享了国内外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和法律索赔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及其存在的问题,就建立我国生态环境污染定损的第三方鉴定评估体系、评估方法、诉讼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专家认为,目前亟需建立不同层面的,在政府监督主导下的,以经济杠杆为手段的生态环境损失价值赔偿机制。虽然生态损失价值评估理论、技术、方法还不完善,但已相对成熟,可以对目前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评估提供支持。如森林生态价值评估,经多年研究实践,完全可以满足森林生态损害价值评估的市场需要。专家们呼吁, 建立第三方独立鉴证生态评估体系迫在眉睫,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及对全体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生态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的主体应是独立于生态环境利益关联方(政府、损害方和受害方)、具备相关调查和鉴证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 “独立、客观、公正”的社会属性,其结果将更具客观性。 t_mIOm)S%
本次会议首度跨领域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法律的交流与合作,标志着我国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环保及法律领域初步构建了多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会商平台,对推动我国建立以第三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和评估为技术支撑、以法律手段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损害处置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 ^vG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