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实地检查第二阶段工作已结束。在此期间共完成对18家评估机构的实地检查及意见交流。 .l(t\BfE~
这一阶段被检查对象体现以下特点: HCTjFW>C
一、评估实务取得新突破 86N"EuH$
(一)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由传统的制造、流通业务类型逐步向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类型转化。机构围绕自己的专业优势开发业务领域,培养了一些固定客户,并针对客户的管理特点和主营业务的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开拓了林权、新农村建设、文化旅游体制改革等领域的评估和咨询项目。 +Q6}kbDI
(二)服务对象呈现多元化。以企业价值、无形资产、资源类资产为对象的业务呈上升趋势;为在开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减值、税基评估提供了评估咨询服务; |]8Hh>
(三)服务技术走向专业化。有些机构的业务对象长期以科技企业为主,服务以无形资产技术的出资和抵押为交易目的的业务类型,在技术方法的研究和模型的运用方面取得突破。为了更好的开展无形资产技术评估项目, 中小机构在数据库的开发、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理论方法的研究上,建立了一套延伸服务系统,为做精做专提供了技术保障。 ]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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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问题: MC&sM-/
(一)准则执行力度欠缺 XKt">W
1、独立性差。一些重要的财务类的工作底稿及重要合同、经济行为文件以及实施的操作程序类底稿放入了审计底稿中,评估工作底稿中未体现履行核实上述评估工作轨迹,如现场勘查的底稿,除固定资产外其余均无;甚至存在报告披露的审计内容与评估范围和对象、基准日日期不符。 iN+Tig?c
2、偏离主业。部分机构存在关联公司,拥有审计、房地产评估等资质,评估业务相对较少,对评估业务开拓缺乏主动性,仅仅依靠连带审计项目开展资产评估,未有专人对评估项目进行系统管理和复核,造成评估业务逐渐萎缩、评估操作水平下降。 S 8$kxQg
3、报告格式老化,未体现报告准则关注评估要素和披露的特点;未严格区分国资和非国资在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中的特点,国资项目未按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准则进行撰写。 aL%amL6CX
4、拆迁类的评估项目执业质量还需完善。评估师对拆迁类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清,对评估范围界定不清,选用的评估方法不符合拆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计算方法,仍然采用正常的评估计算公式,给评估师及机构带来一定的执业风险。 ?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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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满足持续设立条件的后续监管尚需完善 j[<